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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7-19

2018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8年6月

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按照佛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整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佛强市办[20181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2020年佛山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佛建管函[2018〕541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2018-2020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齐抓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提升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促进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

(二)治理重点:渗漏、裂缝、脱落以及给排水、电气、节能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部署(2018年6月底)

1.各企业采用各种形式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宣传,使得本次活动深入人心。

2.各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同时,各施工项目部须针对项目特点,编制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流程审批。

(二)实施推进(2018年7月-2020年底)

1.专项治理年度工作重点

(1)2018年7月-2018年12月重点专项治理住宅工程屋面渗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外墙渗漏及脱落、窗台渗漏和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等问题;

(2)2019年重点专项治理高层住宅供水不足,排水管件不顺流、水管连接处渗水、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高度不足和卫生间局部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3)2020年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转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

2.专项治理工作措施

(1)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抓手和突破口,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根本落脚点,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意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律制度,严格落实各方质量责任制。

①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施工现场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   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应当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一次质量检查;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标准依法委托参建单位,合理确定施工工期,严格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费用。

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严禁使用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住宅工程开工前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施工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并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开展样板示范;对于采用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进行施术交底及开展样板示范;对于采用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进行施工的工序,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在隐蔽验收记录中予以体现,要收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效治理的成功案例,总结经验,将成熟的工艺工法加以推广,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③监理单位应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监理,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施工方案,强化事前控制,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监理实施细则,提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监理要点和措施,对易产生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或工序,加强旁站和平行检验,并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有关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2)加强质量源头管理。抓好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工程,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奠立可靠基础条件,组织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开展水泥比对试验工作,提高试验水平促进企业改善产品质量,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3)贯彻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签署工程质量责任终身承诺书。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责和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开工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4)继续推进设置竣工验收永久性标牌工作。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5)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将住宅工程质量存在的薄弱环节列为监管的重点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同时,将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培训列入每年的培训计划和质量月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

3.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我局及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专项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防治措施。

4.加大宣讲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培训组织的作用,通过协会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的宣讲、培训。依托教育培训基地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实物教育和技能竞赛,提高从业工人素质,有效减少质量常见问题。

5.探索质量监管新方式。我局将尝试通过政府服务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加强对我区深基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日常巡查,强化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以弥补我区监管力量的不足。此外,我局将在2018年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査及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工作中建立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一固定机制,即在检查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执法检查人员或抽取检查专家、固定联系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方式。

6.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措施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

(三)总结提高(2020年底)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归纳先进经验,分析查找存在不足,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住宅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是党和国家的明确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请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好检查台账和工作总结,及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并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的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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